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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环协办的2012广州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论坛获得圆满成功
201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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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广东省知识产权局支持,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主办,广东三环汇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三环汇华所”)、广州三环专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协办的《2012广州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论坛——地方自主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于2012年4月24日下午在广东省法官学院三楼国际会议厅隆重举行。


      会议由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秘书长顾奇志主持,省高级法院民三庭张学军副庭长首先介绍了近年来广东省及广州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情况,其中广东省知识产权审判案件占全国知识产权审判案件的27%,而广州市知识产权案件又占到全省相应案件的27%;市中级法院瞿卫东副院长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充分肯定了广州中院民三庭及各基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人员历年来在审判工作中作出的卓越工作,荣获了首届“广州市保护知识产权市长奖”二等奖。


      接着,市中院民三庭黎炽森庭长详细介绍了广州法院二〇〇九年至二〇一一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公布了近三年广州两级法院知识产权民事十大案例,越秀区法院民四庭徐晓红副庭长、天河法院民三庭苏国生庭长、南沙法院民二庭张志荣副庭长分别介绍了各所在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情况。广州立白集团陈松林经理及佳都新太股份公司刘颖董秘提出了企业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的困惑,如行政机关发现案情重大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的时限问题,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后、权利人如何获得民事救济问题等。


      三环汇华所合伙人王广华主任在简单介绍了三环汇华所及我公司的情形后,就知识产权法官流动过频、不利于专业化法官的培养问题向法院提出了减少轮岗的建议,我公司股东、监事程跃华专利代理人以案说法,以曾作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为例,说明知识产权审判应当三审合一,实现专业化审判;以某当事人与法院被执行信息未及时更新、影响企业正常贷款,说明法院系统应及时更新确保当事人利益;同时对仅存在一次许诺销售、如何赔偿及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装、装潢的使用时限要求等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在接下来的专题研讨中,三环汇华所胡少波律师还就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与法官进行了互动,会场上气氛热烈。通过研讨,大家均不同程度地有所收获。我公司刘孟斌常务副总经理、戴建波、郝传鑫副总经理也参加了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