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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环代理诉讼的岭南印象园美术作品侵权案成功结案
2014-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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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备受媒体关注的由刘孟斌、宁崇怡律师代理的画家胡锦雄诉岭南印象园侵犯其美术作品著作权案在南沙区人民法院的主持下成功调解结案,原告的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诉讼目的基本达到。


  2014年4月,广东省美协艺术中心画家、国家二级美术师胡锦雄发现其创作的十几幅美术作品被广东著名国家级4A景区岭南印象园擅自使用,作为其快乐老家景点的指示牌和装饰画。胡锦雄就此与岭南印象园方面交涉未果后,于2014年5月委托刘孟斌、宁崇怡律师代为向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提起美术作品著作权侵权诉讼,旨在通过这次维权行动呼吁公众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并决定将维权所得进行公益捐赠。

 

  胡锦雄先生为广东省知名画家,在业界享有较大的知名度。事件发生后行业协会予以了高度关注,业界同行亦希望以此作为维权样板,因此,该案件自纠纷发生日起,获得了广东电视台、广州日报、羊城晚报、新快报、信息时报等各大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的持续关注。

 

  该案立案以后,被告方通过法院向原告方表达了和解意愿。在法官的积极协调下,双方律师代表各自的当事人通过电话、传真和电邮等方式进行了多次沟通和协商。2014年7月4日开庭当天,在法官主持的调解中,双方就各自关注的核心事宜进行了最后商谈,经过整个上午的艰难谈判,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确定在依法确定著作权归属的基础上,双方以合作方式解决画作的使用问题。原告胡锦雄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对调解协议内容满意。